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及小修 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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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8-30
项目概况
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及小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湖北育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十堰市茅箭区重庆路汉成天地2号写字楼19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09月09日 15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HBYZ-2022-007
2、采购计划备案号:张采计备[2022]XM0226号
3、项目名称: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及小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70(万元)
6、最高限价:70(万元)
7、采购需求: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及小修(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1年。服务期满后采购方对成交供应商进行综合考评,依据综合考评情况可续签下一年服务合同,续签最长不超过两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5号)等文件精神,严格落实支持中小企业政策。一是提高政府采购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类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类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类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类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二是调整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幅度。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提高至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中对应的3%-5%、1%-2%的规定执行。对小微企业中的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采购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采购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以价格评审优惠幅度的上限给予评审优惠。三是降低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门槛。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精神,严格落实对监狱企业的支持政策;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严格落实对残疾人就业的支持政策;
(4)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精神,加大对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支持力度;
(5)根据《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鄂财采发[2020]5号)的要求,有需求的中小微企业中标后可以向意向金融机构提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申请。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省交通运输厅下发的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三类乙级及以上养护资质,供应商若为省外公路养护工程从业单位应参照《公路养护工程市场准入暂行规定》(交公路发【2003】89 号第十七条规定执行),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工程类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管理人员(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需满足本项目的要求,提供有效期内的注册证(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书及身份证,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以上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及单位缴纳近三个月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缴费完税证明和人员缴费明细清单,并将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名字划线做标记,否则视为无效);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交通运输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信誉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投标人需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书面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2年08月30日至2022年09月05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十堰市茅箭区重庆路汉成天地2号写字楼19楼
3、方式:现场获取或网上获取
(1)现场获取:获取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获取采购文件: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③文件获取登记表(附件自行下载填写完整);
(2)网络获取:将上述材料发至邮箱360486284@qq.com邮箱,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电子文本传输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的时效性以申请人提交的完整资料的时间为准。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1、开始时间:2022年09月0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2年09月0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十堰市茅箭区重庆路汉成天地2号写字楼19楼
五、开启1、时间:2022年09月0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十堰市茅箭区重庆路汉成天地2号写字楼19楼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项目发布公告的媒介:湖北政府采购服务信息平台(http://www.ccgp-hubei.gov.cn/)
(2)中标(成交)供应商可结合实际,按照《十堰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十堰市中心支行、十堰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十堰市市级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实施意见>的通知》(十财办发[2020]325号)要求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融资。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湖北育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书面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办公室提交书面投诉函。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十堰市张湾区交通运输局
地 址:十堰市工业新区建设大道27号
联系方式:189868980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育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重庆路汉成天地2号写字楼19楼
联系方式:132171955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 工
电 话:13217195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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